為貫徹省“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部署,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廣州市教育系統工作,2025年下半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正式啟動。
廣州市第一中學計劃于10月份赴北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名(高中語文教師2名、高中英語教師1名、高中化學教師2名)。
一、 崗位需求
崗位明細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 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26年畢業生,即于
2026年港澳居民畢業生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規定的相關條件,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新發布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5〕9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本科生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報考考生所涉及年齡的時間點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6年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四、 宣講會
參加現場宣講會的考生,可以現場提交報名所需資料,并在宣講會完成現場資格審查。
(1)北京師范大學宣講會:
(2)中國人民大學宣講會:
(3)北京大學宣講會:
(4)清華大學宣講會:
五、 報名方法及流程
(一)網絡報名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或通過“事招雷達”APP,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流程為:訪問報考系統——注冊賬號——填報崗位相關信息——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報名確認——自行打印報名表。
網絡報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二)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宣講會資格審查的方式。
2.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5,需粘貼個人近期正面證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A4大小);
(3)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
(4)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5)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
以上材料(報名表除外)均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2026年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成績單、在讀證明等翻譯材料)。
3.未進行網絡報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網絡報名規定時間內參加宣講會現場報名和宣講會現場資格審查。
4.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資格審查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2)各招聘崗位的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所學專業依據。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須在報名時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3)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在報名時需出具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上述考生須在
(4)建議考生關注“事招雷達”微信公眾號,屆時均可在微信公眾號處理現場報名等流程,以及查詢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簽約名單等信息。
(三)準考證打印
預計
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包括面試(基本能力測試+說課/試教)和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等參加考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面試
1.面試(基本能力測試)
(1)時間:預計在
(2)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3)基本能力測試主要采取實操技能測試、小組討論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崗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4)基本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基本能力測試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5)根據考生基本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原則上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說課/試教)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說課/試教)。進入面試(說課/試教)名單于基本能力測試結束后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相關通知”專欄、“事招雷達”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6)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基本能力測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報主管部門同意,可視實際情況開考或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
2.面試(說課/試教)
(1)時間:預計在2025年10月17-18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2)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3)面試(說課/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4)根據考生面試(說課/試教)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
(二)筆試
1.時間:預計在
2.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3.筆試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5.按照面試(說課/試教)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說課/試教)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說課/試教)成績都相同,則按面試(說課/試教)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另行進行面試(說課/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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