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切實履行紀檢監察職責,經研究,平遠縣紀委監委擬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全縣縣直、鄉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滿2年(含試用期)的非縣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口頭表達和寫作能力,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敬業奉獻精神、團隊協作精神;
2.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一級科員(含一級行政執法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有黨建、法律、財政、金融、審計、信息化等專業背景的人員優先;
5.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選調公告發布之日。
因工作性質,報考人員需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適應經常性加班、外勤、出差任務,能承受較高強度工作任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7.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或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
8.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9.轉任后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或者與領導成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資料
(1)《平遠縣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近期大一寸免冠照;
(4)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
3.報名方式
到縣委大院內縣紀委監委二樓組織宣傳室現場報名,或將上述報名資料電子版(掃描件)發送至郵箱pyxxjs@163.com。
4.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職位表(附件2),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其負完全責任。
(二)資格審核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的通知考試。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選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總成績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時事政治、紀法知識、綜合協調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合格后,即列為考察對象人選,考察由平遠縣紀委監委組織實施,按照干部考察的有關規定,到考察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了解,綜合評價后最終確定擬選調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平遠縣紀委監委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和轉任
擬選調人員名單經縣紀委監委班子會議研究后,在平遠縣紀委監委網站、“南臺清風”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經試用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七、其他
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平遠縣紀委監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3-8823208。
附件:1.平遠縣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x
中共平遠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平遠縣監察委員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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