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我縣鄉村醫生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共廣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粵衛基層函〔2025〕6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文件精神,貫徹落實“鎮招村用”有關要求,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和平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4名,詳見《2025年和平縣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人員范圍為2025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符合其他有關政策規定人員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的也可報考。
三、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10月23日9:00至2025年10月29日17:00。
2.報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統一在2025年和平縣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系統報名(網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691,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和崗位表(詳見附件),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
(2)系統初步審核。報名系統將自動實時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進行初審。報名系統自動審核只能對有限的崗位條件進行審核,自動審核通過并不說明考生完全符合崗位條件,考生應認真核對個人資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報名。
(3)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4)準考證打印時間將適時通過和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報考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考生必須具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履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務。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不指定用書,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考試主要測試衛生類基礎知識。
山西事業單位考試
(3)其他事項: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可自行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考生本人到和平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申請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將在收到查分申請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查分考生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考生。
事業單位招考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用現場審核方式進行,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審核。
(2)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將適時通過和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3)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并在和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資格復審通過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4)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依招聘崗位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3.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在和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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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2)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三)體檢與考察
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在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并按規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并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按規定進行考察。
(四)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將在和平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遞補
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六)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獲聘人員須在所招聘鄉鎮衛生院服務不少于5年。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三)咨詢電話:0762-5666919(和平縣衛生健康局)。舉報或投訴電話:0762-5609198(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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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衛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