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山市檢察機關2025年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審查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核對象
考生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所在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面試對象(詳見附件1)。筆試合格考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對象。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
(二)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2025年10月27日-28日 8:30-11:30,14:00-17:30
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佛山市禪城區湖景路28號(北門)
禪城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禪城區忠信路13號(案件管理中心大堂)
南海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南海區天佑南路11號(十五樓會議室)
順德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碧水路1號(正門)
高明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高明區南平街33號(12309檢察服務大廳)
三水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環城路75號(二樓會議室)
(三)資格審查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及筆試準考證(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
3.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要求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集體戶口需提供集體戶口戶主首頁復印件加蓋集體戶口單位或所屬公安機關公章和本人內頁);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考生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因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而選擇相近專業報考的,另需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蓋章版)、課程比對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張;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工作經驗證明等);
7.考生系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單位在職人員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的,可延遲至考察階段提供);
上述材料均須提供原件進行現場核驗,并提交復印件。
(四)遞補資格審查
如出現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需遞補面試考生,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及時取得聯系,如聯系不上則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五)其他要求
1.請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不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
2.資格審查原則上須考生本人到現場參加。考生本人無法到場參加資格審查的,經所報考單位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審查。受委托人應攜帶本人(系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經委托人簽名授權),并主動說明與考生關系,按要求提供考生所有相關資格審查材料。
3.資格審查現場不提供打印、復印服務,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有缺漏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
(一)面試時間
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2:00。
考生須在開考前45分鐘,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報到,進入候考室封閉管理。未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佛山市禪城區湖景路28號(東門)
禪城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禪城區忠信路13號(正門)
南海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南海區天佑南路11號(四樓大會議室)
順德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碧水路1號(正門)
高明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高明區南平街33號(12309檢察服務大廳)
三水區人民檢察院: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環城路75號(二樓會議室)
(三)面試方式
本次面試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命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最后1分鐘設時間提醒,時間到必須結束答題。考生須根據考官的提問進行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問題處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
三、注意事項
(一)為確保面試考試有序進行,請考生在參加考試前仔細閱讀《面試考生須知》及《考生面試流程圖》。
(二)考生須服從面試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特此聲明。
咨詢電話:
佛山市人民檢察院:0757-82063522;
禪城區人民檢察院:0757-83281233;
南海區人民檢察院:0757-81211383;
順德區人民檢察院:0757-22813198;
高明區人民檢察院:0757-88618602;
三水區人民檢察院:0757-87776530。
點擊下載
佛山市人民檢察院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