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安排,為進一步提升社會治安防控水平,增強應急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南城公安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及工勤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招錄崗位
一、招聘崗位:
勤務輔警(含交通協管員)8名,安排到派出所或交警大隊工作;機動處突13名,安排到巡警大隊工作;工勤人員(廚師、廚工)人員4名。
二、招錄條件和崗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招錄對象:
1、勤務輔警(含交通協管員):年齡在20至30周歲(1994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7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男性,凈身高1.70米以上,全日制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2.機動處突:年齡在20至25周歲(1999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7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男性,凈身高1.75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全日制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3.工勤人員:年齡在45周歲(1979年6月7日)以下,持有健康證,有廚師證優先,初中以上學歷,專門負責后廚工作;
(三)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無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風正派;
(四)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能力及相關要求;
(五)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履行好職責、義務;
(六)工作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能適應日常警務化管理、能夠承接受緊急召回、節假日及夜間值班、24小時輪班、出差等工作安排,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七)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警務輔助人員有關規定。
三、以下人員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等涉及 黃賭毒 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離職不足一年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02、報考程序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僅于2024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莞太大道158號。
資格審核(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料清單):
一、報名當天需攜帶以下材料(收取復印件,原件檢驗無誤后交回本人;如報名當天無法提供齊全材料將視為報名失敗):
(一)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合計三面);
(三)學歷材料(需提供已畢業的學歷材料):
1.全日制高中或中專學歷: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和學歷證明(證明由人社局或當地教育局出具蓋章)的原件及復印件,合計兩份學歷材料;
2.全日制大專學歷: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和學歷驗證報告(報告由學信網上開具)的原件及復印件,合計兩份學歷材料;
3.全日制本科學歷: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學歷驗證報告和學位驗證報告(報告由學信網上開具)的原件及復印件,合計四份學歷材料;
(四)提供1年內(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繳費記錄;
(五)職稱證書、榮譽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無則無需提交);
(六)駕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無駕駛證則無需提交);
(七)如曾服兵役,需提供退役軍人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八)個人信用(征信)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
(九)需提前準備好家庭主要成員身份信息(包括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祖父、祖母、父親、母親、親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親、配偶母親、子女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或學習單位/家庭住址)用作填寫報名表家庭成員信息欄。
二、以下材料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寸白底彩色近照(2張);
(十一)三甲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內容包括:常規體檢、心電圖、胸透、肝功能4項);
(十二)東莞開戶的中國農業銀行卡復印件;
(十三)如曾在公安系統內其他單位參加工作的,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證明在職期間并非因違反工作紀律規定等被辭退、勸退)。
03、筆試
1、筆試時間: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04、體能、面試和心理測評
1、筆試后,我分局將根據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測的人員范圍,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評(自備運動鞋、運動服)、面試及心理素質測評,上述三項測評共需半天完成。體能測評不合格者無需后續的流程。
2、體能測評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3、面試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考生在參加面試后參加心理素質測評(心理測評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由考生現場通過線上答題方式進行。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作為考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4、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
05、體檢和考察
1、考察按有關規定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應當到三甲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分局將電話通知體檢和考察合格者。
06、公示與聘用
1、對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技能)測試、心理測試、體檢、考察的考生,根據招聘計劃需求的人數,按照筆試(60%)+面試(40%)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同時進行公示。
2、招聘對象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由南城公安分局統一安排工作崗位,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不服從工作崗位安排,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給予錄用。
07、相關待遇及福利
本次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年收入具體包括基本工資(含五險一金)、津補貼、績效獎金等福利待遇,根據學歷的不同情況,機動處突人員崗位薪酬待遇不低于11-13萬元/年/人,勤務輔警(含交通協管員)人員崗位薪酬待遇不低于9-11萬元/年,工勤人員崗位薪酬待遇不低于7-9萬/年/人。
08、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應該保持聯系電話暢通,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應考環節,視為放棄此次應聘。
2、本通告由我分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9 22403812(上午8:30 12:00,下午14:30 17:30),聯系人:翟警官、曾警官。
3、報名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隱瞞或弄虛作假,經查實,已簽到勞動合同無效且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