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地處粵港澳大灣區幾何中心,面積803平方公里。南沙是廣東省唯一國家級新區、廣東自貿試驗區面積最大片區、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2022年6月,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將南沙打造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南沙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戰略地位不斷提升。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百萬英才匯南粵”的行動計劃部署,根據廣東省、廣州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南沙區實際,我局決定于2025年10月在北京、武漢,11月在廣州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將北京、武漢場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共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0名,招聘崗位詳見《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園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1、附件1.2)。
二、招聘對象
(一)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且需同時具有本科學歷、學位。
(二)2026年港澳居民畢業生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規定的相關條件,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報考年齡在38周歲以下。
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首日。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崗位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附件1所列出的其報考崗位對應的具體資格條件。
2.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或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相近專業證明)等材料,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3.報考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還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報考人員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原件,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及證明專業方向的相關材料等,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4.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5.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人員應通過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應通過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
6.報考人員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專業相對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其中獲得境外[指港澳臺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還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7.報考人員須在轉正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6年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四、報名方法及流程
招聘考試流程按照網絡報名、現場宣講、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準考證打印、筆試、面試、簽約、體檢、組織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進行。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方式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或通過微信公眾號“事招雷達”,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流程為:訪問報考系統——注冊賬號——填報崗位相關信息——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報名確認——自行打印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6日9:00-10月31日17:00
3.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園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條件的,均不可以報名,即便報名成功最終也將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個考生只能限報1個職位。在北京、武漢設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點。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報主管部門同意,可視實際情況開考或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3)考生網絡報名時,需選定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點,并在選定的考點參加筆試和面試,一經選定,完成網絡報名后,不再接受更改。
(二)現場報名確認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本次招聘在北京、武漢設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點。考生按網絡報名時選定的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點,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以及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2.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3,需粘貼個人近期正面證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A4大小);
(3)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
(4)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
(5)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6)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報名表除外)均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成績單、在讀證明等翻譯材料)。
3.未進行網絡報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網絡報名規定時間內參加宣講會現場報名和宣講會現場資格審查。
4.資格審查有關要求:
(1)資格審查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資格條件、隱瞞或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5.現場宣講會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將在北京、武漢部分高校舉行系列宣講活動,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介紹以及現場答疑等。參加現場宣講會的考生,可以現場提交報名所需資料,并在宣講會完成現場資格審查。宣講會時間和地點如下:
北京考點:
(1)北京大學宣講會:10月27日(周一) 10:00-11:00,北京大學海淀校區英杰交流中心陽光廳;
(2)清華大學宣講會:10月27日(周一) 14:30-16:00,清華大學本部校區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東風汽車信息發布廳;
(3)北京師范大學宣講會:10月28日(周二)9:00-11:00,北京師范大學海淀校區京師大廈就業中心多功能廳101;
(4)酒店資格審查:
10月28日(周二)14:00-17:00;10月29日(周三)—10月31日(周五)9:00-12:00,14:00-17:00,北京西郊賓館(北京市海淀區王莊路18號);
武漢考點:
(1)華中科技大學宣講會:10月29日(周三)10:00-11:00,華中科技大學本部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B座305報告廳;
(2)華中師范大學宣講會:10月29日(周三)14:30-17:00,華中師范大學本部校區新大學生活動中心B202室。
(3)酒店資格審查:
10月30日(周四)—10月31日(周五)9:00-12:00,14:00-17:00,亞朵酒店武漢街道口華中師范大學店(武漢洪山區珞喻路312號)。
(三)準考證打印
2025年11月1日12:00后(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等參加考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筆試
1.時間、地點:筆試地點設定在北京、武漢,兩地同時開考,考試時間為:2025年11月2日(周日),具體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對象:完成資格審查并打印準考證的報考人員。
3.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成績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學科知識,課堂教學,班級(團隊)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等相關政策、法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
4.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下一環節。
5.進入下一環節(面試)的考生須在11月2日20:00前參加心理品質測評,時長約30分鐘,由第三方人才機構進行測評,測評方式與筆試考試成績同步公布。測評結果不公布,僅供招聘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測評具體安排以后續實際通知為準。
(二)面試
1.時間、地點:面試地點設定在北京、武漢,兩地同時開考,考試時間為:2025年11月3日(周一),具體安排以后續實際通知為準。
2.對象: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
3.面試采用無學生授課+結構化問答的形式進行,其中無學生授課占比80%,結構化問答占比20%;面試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面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簽名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
六、簽約
考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將與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的考生簽約(具體另行通知),并約定體檢考察等事項。
七、體檢、組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合格者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主觀題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最后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考察按照廣東省體檢和考察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是否遞補其他考生由招聘單位決定,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九、公示
根據組織考察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報考者本人放棄且符合遞補情形的(無特殊原因,在3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配合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在同一崗位按綜合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二)考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三)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按招聘單位公布的崗位情況并結合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定級,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2026年畢業生如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其中境外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誠信報考。
(五)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七)非廣州市戶籍考生可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八)聘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聘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落實相關回避規定要求。
關于招聘崗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9:00-11:30、14:00-18:00撥打電話咨詢。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
咨詢、監督電話:020-84984824;020-84981781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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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園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北京場)
1.2: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園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武漢場)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