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未畢業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含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下同)、居民戶口簿(戶主首頁和本人內頁,下同)、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公章)、報名登記表(系統下載核準后在報名人員承諾欄親筆簽名,若信息有誤,直接在報名登記表上修改,在修改處按上指模后上傳)、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名登記表、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3.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根據本人情況或職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2)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報考職位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須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資證明或社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5)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證明,并加蓋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公章。
(6)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人員,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出現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核方式、時間
資格審核采取線上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須在4月13日17:30前通過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相關審核資料照片(jpg格式),上傳照片需清晰、準確,以便審核。不按規定時間上傳資料并提交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對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資格審核不予通過。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得參加面試。
如有未通過資格審核及主動放棄的,招錄機關可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同職位考生中順位依次遞補。遞補考生提交審核資料截止時間為4月17日17:30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報考我市公安、法院、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因需參加體能測評,遞補人員須于4月16日17︰30前提交審核資料。
以上信息摘自《汕頭市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面試等事項公告》,來源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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