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251號)文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中共平遠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8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具體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7月10日 至2001年 7月 9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生可不受年齡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及本縣在編在職(崗)人員;
(二)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三)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的人員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四)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已聘用人員及違約人員;
(五)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六)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見附件2),《報名表》上需粘貼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張同底照片;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政府綜合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報名時間:2019年7月9日--11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
平遠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股(平遠縣大柘鎮教育 路80號)
(二)報名要求
1.2019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一選聘到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