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汕頭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集團)干部隊伍建設,交通集團計劃開展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名額、要求等具體內容詳見《汕頭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招聘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的,需滿足以下要求之一:(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3)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無競業限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招聘方式、資格初審
1.招聘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招聘及線下招聘相結合。網絡招聘時間為2025年8月1日至8月14日,登錄廣東公共求職招聘服務平臺(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搜索對應招聘單位發布的招聘信息,點擊投遞簡歷并提交應聘材料進行報名。應聘人員將應聘材料分類匯總打包壓縮,發送至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名為:應聘人+應聘崗位,確認報名時間以電子郵箱收到應聘材料郵件時間為準。線下招聘時間為2025年8月3日,地點為汕頭市嵩山路213號金桂園綜合樓二樓汕頭市人力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招聘大廳,應聘人員攜應聘材料到場應聘。應聘人員僅限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應聘材料(網絡報名提供掃描版本)
(1)本人填寫《汕頭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等相關證書、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已畢業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等材料及相關承諾書(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相近專業需提供相近專業證明、課程對比等材料);
(4)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3.資格初審
網絡招聘信息發布到期后,由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二)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基本信息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資格復審,于面試前3天通過電話、短信或郵件方式通知通過復審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三)面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
3.面試內容:包括自我介紹、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等。
4.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面試成績和入圍體檢人選公布
面試結果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向應聘人員公布。依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名次高低順序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入圍體檢人選名單在微信公眾號汕頭交通集團公布,一經公布不再遞補。如入圍體檢人選因自身原因放棄應聘,應提供本人自愿放棄聲明。公告中對自愿放棄的應聘人選進行公布并說明自愿放棄。
(五)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須在汕頭市衛健部門指定的體檢醫院(汕頭市中心醫院、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汕頭市第二人民醫院)范圍內進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完成體檢的,按自動放棄處理。體檢等相關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
(七)擬聘人選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單位研究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微信公眾號汕頭交通集團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擬聘人選,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崗位聘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四、其他事項
上班時間及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汕頭市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0754-88114775;
汕頭公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88569886轉22;
汕頭造船廠有限公司:88205915;
汕頭市公路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0754-88247552;
監督部門及電話:汕頭市國資委:0754-8878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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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