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及相關工作要求,現就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所屬駐市監測站資格復審、面試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面試對象
根據《公告》要求,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要求
面試前組織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嚴格按照《公告》及相關規定進行,重點審核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公告》規定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招聘單位將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14:30-17:30)。具體分組安排詳見附件2。
(二)地點: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一樓會商中心(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芳園路8號)。
四、資格復審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一式一份,按順序左側裝訂并于資格復審時提交。
(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需本人簽名)。
(二)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應聘人員本人頁。
(三)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性居民身份證)。
(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內院校就讀的須提供由學信網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等有關證明材料,國(境)外院校就讀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五)崗位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需提供相關證書。
(六)若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無專業代碼)的,應聘人員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需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七)《公告》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面試工作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一)面試時間:2025年10月18日(周六)下午,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試地點: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芳園路8號)。
(三)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主要采取技能測試等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崗位所需業務能力。其中:
招聘單位及崗位代碼 主要測試方式
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A01 書面作答+口頭闡述
廣東省佛山生態環境監測站A03 書面作答+口頭闡述
廣東省梅州生態環境監測站A07
廣東省東莞生態環境監測站A10 書面作答+口頭闡述
廣東省佛山生態環境監測站A04
廣東省韶關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A05 專業知識口頭問答+有機分析實操
廣東省汕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A02
廣東省湛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A12 專業知識口頭問答+理化指標分析實操
廣東省河源生態環境監測站A06
廣東省梅州生態環境監測站A08
廣東省梅州生態環境監測站A09
廣東省陽江生態環境監測站A11 專業知識口頭問答+水質常規監測儀器實操
六、體 檢:體檢安排在面試后,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期間,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聯絡暢通,并密切留意招聘單位的相關通知。
(二)應聘人員須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本次面試資格。
(四)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環節,請注意帶齊證件。
(五)建議應聘人員提前熟悉考場,注意面試期間的天氣狀況和面試考場的交通狀況,預足時間,提前到達,避免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附件:
1、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所屬事業單位(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所屬駐市監測站)2025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面試對象人員名單.xlsx
2、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所屬事業單位(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所屬駐市監測站)2025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資格審核分組安排.xlsx
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2025年9月30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