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省委、省政府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決策部署,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事業發展需要,江門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江門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統稱招聘單位)是2004年7月正式掛牌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位于江門西江之濱,占地面積1100多畝,現有教職工8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是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2022年度全國品牌影響力高職院校(全省僅3所高職入選)、廣東省綠色學校、廣東省高等教育學會第七屆理事會常務理事單位。學校以厚德、尚能、篤學、致用為校訓,秉承技術立校、文化育人、開放辦學、服務僑鄉辦學理念,2018年成為廣東省示范性高職院校,2020年躋身中國高職高專排行榜150強,2022年入選省域高水平高職院校、工信部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校企協同就業創業創新示范實踐基地建設單位,2023年創新強校工程考核躍升至全省高職院校A類第15位,7個專業上榜GDI智庫高職??艫檔專業(列全國第199位、全省第13位),2024年榮獲智慧高校網絡安全數字化管理卓越獎。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具體的崗位職責、崗位類別及等級、招聘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招聘崗位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請于2025年8月5日9:00至2025年8月11日16:00時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報名,將報名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可編輯的電子文件及掃描的PDF格式文件各一份,并壓縮打包作為郵件附件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jmzyrsc@jiangmen.gov.cn完成報名。文件和郵件主題統一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示例:李X-信息技術類專業教師-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材料清單見《報考指南》(附件5)。招聘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反饋應聘人員是否報名成功,請應聘人員留意電子郵件收發情況。逾期報名,不予受理。
(二)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25年8月5日9:00至2025年8月11日18:00。招聘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應聘人員初審結果,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電子郵箱查看初審結果。通過初審后,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或修改報名資料。在報名期間資格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以選擇其他崗位報考。如有需要,工作人員會電話聯系應聘人員反饋資格初審情況,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電話號碼、電子郵箱錯誤或發生變更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資格初審只初步審查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條件是否符合,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最終結果。
(三)參加筆試確認
對于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參加筆試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參加筆試確認的具體時間和做法由招聘單位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應聘人員。
(四)打印準考證
招聘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向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發送打印準考證鏈接。應聘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的具體打印時間,招聘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另行通知。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應聘人員務必妥善保管。
七、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根據不同崗位采取筆試+面試、面試方式進行,不設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一)筆試
1. 時間和地點。筆試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應聘人員須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同步在招聘單位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jmpt.edu.cn/,下同)公告。
2.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招聘單位官方網站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留意。
3. 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入圍面試。
(二)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開展。
1. 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2. 資格復審及遞補。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F場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招聘單位將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通知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1)填妥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考人員信息表》(附件4)。
(2)報名時要求提交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應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供查驗。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視為放棄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
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招聘單位將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若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將不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3. 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等將在招聘單位官方網站另行公布。
4.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
(三)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方式為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10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納入體檢范圍。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八、體檢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等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修訂)等規定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體檢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證件不全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集中體檢的人員,按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應聘人員對下列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未當場提出的,不再安排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其他事先服用藥物可能暫時影響結果的體檢項目。
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
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申請。招聘單位在收到復檢要求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提前2個以上工作日將體檢的時間、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通知應聘人員;在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體檢結論通知應聘人員。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301號令)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十、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在招聘單位官方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收到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在30日內向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遞補
應聘人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單位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應聘。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三、其他事項
(一)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報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類表述,均包含本級數。
(二)國有單位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同意報考意見材料應在面試資格復審前提供)。
(三)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5),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十四、監督管理
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35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十五、聯系電話
(一)應聘人員對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報名期間可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電江門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0750-3725238。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二)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江門職業技術學院。
江門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