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中共河源市委組織部關于做好河源市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錄用等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經(jīng)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錄用*同志為我院公務員(擬錄用名單見附件)。
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并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地址,于2023年5月30日前配送或直接送至本院政治部(督察室)(直接送的以送達日期為準;配送方式的以郵戳為準,地址:和平縣陽明鎮(zhèn)福和大道17號,郵政編碼:517200,聯(lián)系電話:0762-566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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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和平縣人民法院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名單(第二批)
和平縣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4日
原標題:和平縣人民法院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第二批)
文章來源:http://www.hpcourts.gov.cn/bencandy.php?fid=49&id=2374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