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職業技術學院2018公開招聘教師體檢及心理測試事項具體安排如下:
一、體檢、心理測試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為2018年4月20日上午8:30,體檢地點在茂名市區,具體地點屆時電話通知,外地考生請提前一天到達茂名市區,確保能按時參加體檢。
心理測試時間為2018年4月20日下午3:00,地點為茂名職業技術學院綜合樓6樓機房7。
二、體檢注意事項
(一)報到。請入圍體檢的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按時到指定醫院報到、體檢。對證件攜帶不齊或不按時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體檢過程中,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體檢完畢,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方可離開體檢醫院。
(三)體檢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四)考生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心電圖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提出復查要求,并在當天復查。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查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我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和熟悉體檢須知(見附件2)及體檢標準(見附件3),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聯系。請考生預足時間,帶齊證件,確保準時抵達。
(六)體檢費用自理,現場由醫院實收。
原標題:茂名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體檢及心理測試事項公告
點擊下載>;>;>;(暫未公布)
1.2018年茂名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體檢及心理測試人員名單
2.2018年茂名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體檢須知
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
(責任編輯:李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