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職位1: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的勞動合同制法官助理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政治素質過硬、品行良好,具備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在讀的非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學專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優先;
6.年齡18周歲以上,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1994年5月18日之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1992年5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7年5月18日之后出生);
7.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二)職位2: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的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政治素質過硬、品行良好,具備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在讀的非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律專業優先;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4年5月18日之后出生)。
除以上招錄條件外,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配偶、父母擔任所報考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在所報考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5.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的情形。
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職位查詢
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本公告附件1《羅湖法院2023年上半年招錄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應在2023年5月18日(周四)上午10:00至2023年5月24日(周三)下午17:00期間,以本人實名注冊的用戶信息登錄考生報名系統選報職位。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s://zhaokao.szhr.com.cn。
2.職位填報注意事項。各職位按照1:10的比例限制報名人數,當職位報名人數達到招錄人數的10倍時,該職位自動停止報名。由于資格初審不合格導致報名人數在限額內有空缺的,考生在職位報名人數限額內仍可報名。請考生密切留意各職位實時報名情況,盡早選擇合適職位填報。
(三)資格初審
考生應在填報職位前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學信網學籍證明,不能提供的不得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如有則附,未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上傳主觀題合格成績單)等報名材料掃描成電子文檔(JPG格式),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未上傳或上傳不成功的,資格初審不合格,不能取得筆試資格。資格初審合格的,取得筆試資格。資格初審結果請通過報名系統查詢。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取得筆試資格人員可在2023年5月25日(周四)上午9:00到2023年5月28日(周日)下午19:00期間,以本人實名注冊的用戶信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請留意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網站。
筆試
(一)筆試科目
測試科目為兩科:《綜合素質測試》和《法律知識測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以上兩科考試。(考試大綱見附件2)
(二)筆試形式及時間
筆試采取在線考試方式,具體時間和考試設備、考試環境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法律知識測試成績×60%。
各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分別劃定,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人選名單將在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僅公布姓名、準考證號碼部分字段和成績)。所有報考人員均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面試和資格復審
面試和資格復審時間另行公布,請留意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網站。
(一)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成績合格報考人員中按照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職位面試人選;某職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列為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合格的人數少于該職位面試人選上限,則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二)審判輔助工作抗壓能力測試
面試人選需參加審判輔助工作抗壓能力測試。審判輔助工作抗壓能力測試采取在線測試方式,具體時間和測試鏈接、測試環境要求另行通知。
審判輔助工作抗壓能力測試結果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三)面試和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憑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2.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并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網站公布。各招錄職位總成績合格線另行劃定,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位認證報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暫未取得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同時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未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提交法律資格考試主觀題合格成績單;
(4)獲獎證書等其它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均驗原件,提交復印件一份。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不能當場提供的,可在辦理正式招錄手續時提供。資格復審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面試成績,且不得進入下一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