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錄用(詳見附件),現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內,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本辦反映公示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公示時間: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8日
受理單位:佛山市順德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
地 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德民路區政府行政大樓15樓秘書股
郵政編碼:528333
電 話:0757-2283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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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順德區委辦公室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1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