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公告》有關精神,經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同志已具備錄用為公務員的資格條件,擬錄用為我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單位反映(電話:0750-2268784),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反映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以示負責。
點擊查看>>>
中共開平市委組織部
2024年3月27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