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敬老院副院長1名。現將我街道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萬江敬老院副院長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競爭性選拔考核,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萬江敬老院副院長1名。
三、待遇和管理
(一)敬老院副院長的待遇和管理。本次公開招聘敬老院副院長,一經錄用,年薪12萬元包干(含五險一金、績效)。
(二)其他。本次公開招聘的敬老院副院長一經錄用后,副院長職務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后,勝任副院長職務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后,不能勝任副院長職務的,則不再聘用副院長一職。
四、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熱愛養老事業,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事業心。
(3)有勝任本職位工作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分析決策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
(4)遵紀守法,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廉潔自律,服從大局,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團結協作,密切聯系群眾,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
2、具體條件: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3周歲。
(3)具有從事養老服務行業、醫療衛生行業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招聘程序與考核安排
(一)招聘程序:報名——初審——面試(資格復審)——綜合評價——體檢——考察——公示——聘用手續等。
(二)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分為三部分:初審、面試、綜合評價。在分數構成方面,考核滿分為100分,初審不計成績,面試、綜合評價分別占總分數的50%、50%,按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出現2人以上考試總成績相同,則分別再按綜合評價、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考核總成績達標分數線為80分,成績不達標的考生,不予錄用。
初審通過查閱報名資料的方式進行,萬江街道公共服務辦組織考核小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評價。考核小組從考生中篩選出優秀人員按照1:5的比例推薦參加面試。如報名人數不達1:5,可按照實際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推薦參加面試。
面試考核方式為“答辯”。“答辯”為現場評委提問、考生答辯,主要考察應變能力、敬老院管理等內容,時間約為20分鐘。
綜合評價為萬江街道公共服務辦組織評委對考生綜合表現進行討論審核打分,主要依據考生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獲獎榮譽稱號、考核表現等情況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
(三)招聘流程
1. 發布招聘公告:(2021年1月8日)
在“魅力萬江”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萬江街道公開招聘萬江敬老院副院長公告》。
2. 報名:(2020年1月8日—— 1月22日)
采用投遞應聘材料的方式報考,報考人員將應聘材料壓縮打包發至指定郵箱:574541896@qq.com,郵件名稱為“招聘崗位+姓名”。
報考提交材料如下:(需按材料名稱命名好)
(1)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2)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含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3)報名表(填寫附件《萬江街道公開招聘萬江敬老院副院長報名表》);
(4)其它材料(如市級以上榮譽稱號證書等)。
3. 初審:(2021年1月25日)
根據公開招聘敬老院副院長的資格條件,萬江街道公共服務辦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評價,根據報名人員工作經歷、個人形象等情況,按照1:5的比例推薦優秀人員參加面試。如報名人數不達1:5,可按照實際報名并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推薦參加面試。
4.面試:(2021年1月28日)
面試考核方式為“答辯”,面試的評委由公共服務辦及相關部門人員組織構成。
5.綜合評價:
公共服務辦組織評委對考生綜合表現進行討論審核打分,主要依據考生工作經歷、工作表現、考核表現等情況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
6. 體檢:
按照1:1的比例,取面試和綜合評價總分成績第1名考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三甲醫院體檢,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7. 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時需提交相關政審材料。考察合格的上交考察材料和聘用審核表,并經過街道黨委組織程序進行確定。
8.公示:
確定為最終人選,在萬江街道辦事處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考生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空缺職位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可申請遞補,也可以不申請遞補。
9.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由公共服務辦安排至萬江敬老院任職,試用期為1年。
六、其他事項
(一)擬聘人員被審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已取得畢業證才承認學歷(以畢業證書上印發日期為準)。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近兩年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6.應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七、本公告由萬江公共服務辦負責解釋。
附件:
(聯系人:莊小姐、萬小姐,聯系電話:22271885)
萬江街道公共服務辦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