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
年齡要求為:18-30周歲(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結束當日,即1992年8月24日至2005年8月25日期間出生)。詳見《2023年陸河縣公安局公開招聘政府聘員(輔警)崗位設置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熱愛公安事業,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傳染病、無色覺異常、紋身、煙疤、肢體功能障礙,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等條件(詳見附件1);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八)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九)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從我縣公安機關辭職未滿3年的;
(十)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十一)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1日8時30分至2023年8月25日17時30分。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位于陸河縣公安局信訪接待室(陸河縣公安局辦證大廳旁邊)。
(三)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陸河縣公安局公開招聘政府聘員(輔警)報名表》一份(附件2);
2.《考生誠信承諾書》一份(附件3);
3.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張,并將照片(姓名命名)電子版發送到lhgazgs@126.com郵箱;
5.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表、考生承諾書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張(其中1張自行貼到報名表上,另外3張在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其余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經驗證后當場退還報考人員。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2.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報名材料遞交現場工作人員審核,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才算報名成功;
4.報名材料經上交后不予退還。
(五)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其他事項另行通知,逾期未領取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考試聘用各個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考試
考試包括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
(一)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設定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次,測評成績不折算分數,本次體能測評不進行復測或補測。考生應在身體狀況許可的情況下參加,測評中因自身原因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次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執行。
男子項目為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子項目為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00米、800米跑的測評次數為1次;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體能測評兩個項目任何一項不合格,則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兩個項目都合格方為合格者,并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體能測評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在陸河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uhe.gov.cn)和“平安陸河”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設合格線為5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筆試成績、排名在陸河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平安陸河”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三)面試
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在陸河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平安陸河”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
2.在體能測評和筆試成績合格通過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名次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若同一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 分,設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成績仍然相同的,再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排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有效期為8個月(自首批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