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汕頭市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建工集團)干部隊伍建設,建工集團計劃開展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名額、要求等具體內容詳見《汕頭市建工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招聘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的,需滿足以下要求之一:(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3)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犯罪記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無競業限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招聘及線下招聘相結合。網絡招聘時間為2025年8月1日至8月14日,登錄廣東公共求職招聘服務平臺(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搜索對應招聘單位發布的招聘信息,點擊投遞簡歷并提交應聘材料。應聘人員將應聘材料分類匯總打包壓縮,發送至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名為:應聘人+應聘崗位,確認報名時間以電子郵箱收到應聘材料郵件時間為準。線下招聘時間為2025年8月2日、3日上午9:00-12:00,地點為汕頭市嵩山路 213 號金桂園綜合樓二樓汕頭市人力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招聘大廳,應聘人員攜應聘材料到場應聘。應聘人員僅限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二)應聘材料(網絡應聘提供掃描版本、現場應聘提供復印件)
1.本人填寫簽署的《應聘報名表》(附件2)掃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等相關證書、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已畢業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等材料及相關承諾書(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相近專業需提供相近專業證明、課程對比等材料);
4.本人獲得的相關職稱材料、獎懲材料;
5.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資格初審
網絡招聘信息發布到期后,由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學歷、專業等)進行資格初審,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人選,并通過短信或郵件方式反饋審核結果。
(四)資格復審及面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面試時間,攜應聘材料原件,到招聘單位面試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可參與面試,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結果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向應聘人員公布。依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入圍體檢人選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市國資委官網公布,一經公布不再遞補。如入圍體檢人選因自身原因放棄應聘,應提供本人自愿放棄聲明,入圍體檢人選名單中對自愿放棄的應聘人員進行公布并注明自愿放棄。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體檢須在汕頭市衛健部門指定的體檢醫院(市中心醫院、汕大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汕大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范圍內進行。有特殊情況的,可在學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并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出具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體檢合格的體檢結論。如醫院未能按此標準出具體檢結論的,而體檢指標正常,可采取應聘人員先承諾后補體檢的方式,先行進入后續招聘環節。入職前在我市按規定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通過審查個人檔案、發函調查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錄用資格條件。
(六)錄用報告及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由招聘單位黨委研究確定為擬聘人選,向市建工集團呈報錄用報告及招聘過程相關材料,同時在汕頭市國資委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擬聘人選,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崗位聘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四、其他事項
(一)咨詢電話:汕頭市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0754-8280039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監督部門及電話:汕頭市國資委:0754-8878960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應聘、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應確保提供的聯系電話準確無誤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應聘,未按時參加者,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四)應聘人員無特殊原因的,須按照指定時間參加體檢,積極配合好招聘單位組織的考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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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