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及有關規定,現將韶關市直教育系統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資格復審(第二輪)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報名時間截止后,應聘人員確定為入圍直接業務考核人員。市教育局組織招聘單位對入圍直接業務考核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9月17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資格審核地點:韶關市教育局(武江區惠民北路89號)七樓708會議室。
三、資格審核所需提供的資料
應聘人員需提供:《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系統自行打印)、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公告》中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以上各項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四、資格審核的內容、程序和要求
(一)資格審核的內容
資格審核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報考指南規定執行,重點核對應聘人員報名表信息,重點審查面試考生的年齡、畢業時間、專業、學歷、學位等內容以及是否屬不得報考和應當回避的對象等事項,特別對以相近專業報考的要加強審核。
(二)資格審核要求
1.應聘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按時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業務考核資格。
2.按照招聘《公告》第二點報考的國內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以及在境內就讀的2025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并在截止期前提供給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逾期未提供或審核未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
3.資格審核完畢后,審核人員應在應聘人員《報名表》中的“審查意見”欄出具審核意見(審核不合格的,須說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在“審查人員承諾”欄簽名,以示負責。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表》中的“報名人員承諾”欄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直接業務考核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4.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審核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如業務考核、考察等后續階段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隨即取消應聘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核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的書面委托書以及資格審核相關材料代審。
五、其他事項
韶關市直教育系統業務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參加業務考核人員名單、業務考核合格分數線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業務考核的時間和地點以及考察、體檢等事宜,另行通知。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我局在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進行擬聘公示。請入圍業務考核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訊暢通。
韶關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2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