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推動我區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需要,揭陽市揭東區公辦中小學校(含區特殊教育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239名。公開招聘分二批進行,第一批赴華南師范大學開展校園招聘,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教師;第二批面向社會招聘,公開招聘普通專業教師。現將赴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設19個崗位(高中教師崗位7個、初中教師崗位6個、小學教師崗位5個、特殊教育教師崗位1個),招聘教師41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揭陽市揭東區教育系統赴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要求
1.年齡要求
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學歷學位要求
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應聘人員可以以非最高學歷報考,但必須符合崗位的相應專業和學位及教師資格證的要求。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專業要求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條件要求,同時符合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揭陽市事業單位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規〔2023〕1號)(附件2)要求。
(1)所學專業以所獲得的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崗位表的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
(2)崗位要求是六位代碼的專業,則只有該專業符合崗位要求;崗位要求是四位代碼的,則其相應的下一層級的六位代碼的專業也符合要求。
(3)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的,可選擇符合報考要求的專業進行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的,且沒有單獨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教師資格證要求
具備與招聘崗位相應學段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可報考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可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小學教師資格只能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特殊教育教師崗位須具有特殊教育學科教師資格)。
5.其他要求
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如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等)均應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時間以證書落款日期為準。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享受揭東區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招聘單位相關福利待遇,執行試用期相關規定。
五、招聘程序
按報名、資格審查、綜合能力測評、面試、簽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本人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時間
吉林事業單位考試
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其中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為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5月21日為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時間。
2.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在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至5月17日下午5:30前通過掃描網上報名二維碼(附件4)進行報名。考生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負責。報名信息只能提交1次,請考生認真復核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再提交。經網上報名的人員須在2024年5月21日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2)現場報名(資格審核)
須本人帶齊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報名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校園西六宿舍南面就業廣場。時間: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3)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需提供的材料
①《揭陽市揭東區教育系統赴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教師報名表》(附件5,請自行下載、錄入信息后打印、簽名處黑色簽字筆填寫,粘貼證件照,一式一份)。
②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③學生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學信網上下載打印,一式一份)。
⑤學業成績表、獲獎榮譽(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⑥教師資格證書。尚未完成教師資格證認定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屬于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由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一份)。
3.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招聘崗位,不得兼報。
(2)證書、證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復印件的,待查驗后退回原件。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資格審查須本人到現場進行審查,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二)綜合能力測評
1.2024年5月22日進行綜合能力測評。由招聘單位對符合資格的應聘人員通過面談,并結合應聘人員師德表現、思想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等綜合情況進行評分。
2.綜合能力測評成績滿分為150分,合格分數線為90分。綜合能力測評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根據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推薦入圍面試人選;若招聘崗位綜合能力測評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不足1:3比例的,綜合能力測評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均推薦為入圍面試人選;若同一招聘崗位綜合能力測評成績入圍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應聘人員均推薦為入圍面試人選。屆時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請保持手機暢通,若電話聯系不上的責任自負。
(三)面試
1.發放《面試通知書》:招聘單位向進入面試的人選發放《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