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龍川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職位和條件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龍母人民法庭警務輔助人員,女性,1名。
龍川縣人民法院警務輔助人員,女性,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廣東省河源市戶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應聘輔警應當年滿18周歲(即2003年11月8日前出生),最高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6年11月8日前出生);
3.具有高中(含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紋身,身高160cm以上,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溝通能力;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體育學院、警察院校畢業生;
6.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因公犧牲政法干警和在職干警子女;
7.報考龍母人民法庭警務輔助人員,在同等條件下,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在龍母鎮的優先錄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曾因違紀行為被解除合同或擅自離職的;
(9)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警務輔助人員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及聘用的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選用。
本招聘公告同時在龍川縣人民政府網、龍川縣廣播電視、龍川縣人民法院官網平臺以及龍川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工作日期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龍川縣人民法院辦公大樓七樓政治部(地址:龍川縣老隆鎮新城開發區6號小區)
報名時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學歷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張、個人征信報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請考生自行登錄網站下載《龍川縣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后雙面打印。不得由他人代報名,報名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筆試、體能測試、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法律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男1000米長跑、女800米長跑
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對象: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2比列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警務輔助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的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聘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龍川縣人民法院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經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在龍川縣人民法院官網平臺、龍川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錄用問題的辦理聘用手續。
四、工資及待遇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約335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繳交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開通考生微信群,報名當天現場公布二維碼;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3.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持“粵康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報名及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高、中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名及考試請戴一次性口罩參加。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川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黃俊杰、蔡敏;聯系電話:0762-6751663
附件:龍川縣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龍川縣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標題:廣東省龍川縣人民法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ongchuan.gov.cn/sy/tzgg/content/post_462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