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教育評估和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為做好我區2025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范圍
(一)經我區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崗教師。
(二)經我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崗教師。
(三)在區教育發展研究院、少年宮等公辦教育機構中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專門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并可評聘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的在崗人員。
二、注冊條件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分為注冊和定期注冊,教師完成注冊后,每5年申請一次定期注冊。
(一)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義務,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申請注冊前一年度師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義務,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4.注冊周期內每年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和省規定的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在廣州任教期間應提供每年在“廣州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或“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系統”上打印的教師繼續教育年度學習證明;在省外任教期間提供當地出具的繼續教育任務完成情況證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定期注冊
1.中止教育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按教師管轄權限經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掛職、借調、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2.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省、市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3.注冊周期內(2020-2024年)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定等次);
4.注冊時,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并已在高學段任教且經學校教學考核合格的人員,先給予注冊合格結論。但在下一次定期注冊時,需具備高學段教師資格,否則必須調整到相應低學段任教或者給予暫緩注冊結論。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的,可在最近一次的注冊受理期再次申請定期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注冊周期內任一年度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2.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注冊周期內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4.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三、注冊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網上報名時間:10月27日9:00至11月6日17:00,具體流程如下。
(一)賬號注冊
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未注冊過賬號的申請人,可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賬號信息直接關系到后續教師資格業務辦理,請務必仔細填寫。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詳見附件1)。
(二)網上報名(10月27日9:00至11月6日17:00)
申請人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使用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報名前請認真閱讀“網上申報協議”。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小學在職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使用手冊”(詳見附件2)。
(三)現場確認(11月7日至11月20日)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材料確認。各學校負責組織本校教師的定期注冊現場確認工作,負責對本學校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核實、匯總。
注冊現場確認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承諾書》1份(見附件3);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學校填寫相應內容并簽字蓋章;
4.與教育行政部門或任教學校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
5.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6.注冊前一年年度考核合格證明或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定期注冊現場確認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承諾書》1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學校填寫相應內容并簽字蓋章;
4.與教育行政部門或任教學校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
5.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注冊周期內);
6.注冊周期內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7.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繼續教育年度學習證明或外省市出具的繼續教育完成情況證明材料。
特別提醒:
1.申請人應及時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通過“查詢報名信息”、查閱“注意事項”及“留言”等欄目,按要求修改或補充注冊材料。
2.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按與現任教學段和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四)初審和公示(11月21日至12月4日)
初審時間:11月21日至11月28日
公示時間:11月29日至12月4日
區教育局對本轄區學校上報的材料進行初審,給出注冊初審結論,初審結果在學校內公示7天。
(五)復核(12月5日至12月12日)
市教育局于12月12日前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初審的申請人進行復核。
(六)終審(12月13日至12月26日)
省教育廳對通過復核的申請人進行終審。
(七)領取完成注冊的教師資格證書
領取的時間、地點,以區教育局通知為準。
各確認點(學校)根據區教育局通知要求收集申請人的《教師資格證》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領取注冊結論貼并粘貼、蓋章;完成注冊的《教師資格證書》歸還申請人本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份由初審機構歸檔保存,一份歸入個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等,因錯過報名時間、選錯注冊機構或現場確認點、報名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的,注冊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注冊的,視情況給予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結論,并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已經注冊的,撤銷注冊。
(四)本次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將對申請人進行違法犯罪記錄信息查詢,經確認存在違法犯罪及違反師德師風不良記錄的,將反饋相關學校進行處理。
(五)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廣州市教育局官方網站”或“南沙區政府門戶網站”。如有疑問,請聯系本學校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負責人。
附件:
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
2025年9月30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