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基工程行動計劃(2024—2026年)》及《關于深化實施鎮村干部“大儲備”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充實基層黨建工作隊伍力量,全面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我區當前基層黨建工作實際,決定開展2025年鎮(街道)黨建指導員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5名鎮(街道)黨建指導員,具體崗位需求詳見《惠城區2025年公開招聘鎮(街道)黨建指導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敢于擔當、樂于奉獻,帶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黨齡3年及以上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黨建工作經歷的中共正式黨員(黨建工作經歷及黨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23日);
6.年齡32周歲及以下(即1992年6月23日之后出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6.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7.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8.參加歷年來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或我市其他縣(區)同類型鎮(街道)黨建指導員招聘聘用后未滿規定服務期的,或聘用后因個人原因離職未滿3年的;
9.惠城區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10.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1.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于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6:00登錄公開招聘報名系統(bm.gd-pa.cn/dzsys/hcrs)報名。報名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系統將公布各崗位報名總人數。
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0kb以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件及崗位要求的黨建工作經歷證明(需由應聘人員黨建工作經歷所在黨組織或黨建工作部門開具,并由該黨組織或黨建工作部門所屬的具有發展黨員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審核并加蓋公章)等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報名上傳的照片要求為彩色證件照,請勿上傳自拍照。
(二)報名確認
應聘人員請于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登錄招聘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
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不成功。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請于2025年7月14日9:00起登錄“bm.gd-pa.cn/dzsys/hcrs”,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公開招聘各環節使用的身份證件須一致;
2.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4.國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報名時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評綜合應用能力。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惠城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登錄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
(二)面試
1.入圍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惠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資格審核。面試前,將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判斷和解決問題能力、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等方面。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面試組織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與考察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并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在同一崗位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崗位服務期為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借調和調動;聘用后2年內不得參加惠州市其他縣(區)黨建指導員選拔。服務期滿,可在鎮(街道)或全區范圍統籌使用。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指定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均與本次招聘組織者無關。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咨詢電話:(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中共惠州市惠城區委組織部組織二股:0752-2386593
惠州市惠城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股:0752-7809306
附件:
1.惠城區2025年公開招聘鎮(街道)黨建指導員崗位信息表.xls
中共惠州市惠城區委組織部
惠州市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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