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轄區股份合作公司經營管理能力和水平,促進社區產業轉型升級,助力全區建設發展,現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擬市場化選聘深圳市南澳興業實業有限公司職業經理人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聘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勉敬業,團結合作,依法經營,保守秘密,維護公司的榮譽和利益。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需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4.具有5年以上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管理層工作經驗。具有戰略思維和廣闊視野,具有較強的合規意識和風險管理能力。熟悉物業開發運營及管理,具有相關項目管理工作經驗,對物業行業及政府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有較深入的了解及研究。
5.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有良好的履職記錄,工作業績突出,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創新能力強。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觸犯刑法,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職責
南澳興業實業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成立,由南澳辦事處下轄南隆、東涌、西涌、新大等七個社區股份公司持股組成的集體企業。興業公司擁有同富海鮮街綜合樓、麗景酒店、水頭沙海鮮街一期、二期商務酒店、同富工業區以及雙擁碼頭、海蜃商業樓、南澳油站、龍南油站等街屬企業改制購入資產。
南澳興業實業有限公司職業經理人須在董事會領導下,開展如下工作:
1.負責擬定公司戰略規劃,制定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目標和工作計劃,制定各階段工作任務目標,并有效實施;
2.確保公司旗下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和前提之下,協助持續推動物業招商、租賃業務正常運轉,創新經營模式和推廣方式,積極探索市場化運營新路徑、新模式;
3.做好公司的經營和管理工作,對經營結果負責,加強各部門全面預算及成本管理,實施項目過程監控,完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
4.做好公司各利益相關方的綜合協調與關系維護工作;協調各股份公司之間的工作關系;
5.確保公司所管轄物業、項目及資產的安全,處理緊急及突發事件;
6.及時向董事會匯報公司整體運營狀況,對出現的問題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見并實施有效整改。
三、管理方式
(一)深圳市南澳興業實業有限公司與職業經理人簽訂《聘用合同》,實施契約化管理。
(二)職業經理人實施年薪制薪酬體系,薪酬標準為年薪18-30萬元/年,由基本月薪和年度績效工資構成,基本薪酬1.5-1.8萬元/月+績效年薪0-10萬元。(包含個人繳交五險一金)
四、招聘方式
(一)報名:此次報名采取線上形式進行,報名者需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4日期間,按要求準備好報名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后,以“姓名+聯系電話”方式命名郵件(例:張三+聯系電話.pdf),發至電子郵箱:yeshaoshun@dpxq.gov.cn。
報名材料包括:
1.《報名表》(詳見附件);
2.身份證、戶口本;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
4.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
5.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清單);
(二)資格審查
南澳辦事處對應聘者提交的材料、崗位匹配性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由南澳辦事處電話通知筆試。
(三)筆試
筆試由南澳辦事處組織實施。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手機暢通,逾期未參加將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面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以1:10比例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參加面試。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注意接聽電話。
(五)總成績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組成。總成績合格(合格分數線由南澳辦事處統一劃定)的考生,依總成績分數高低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
五、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由入圍體檢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內(外)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相關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南澳辦事處可在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遞補。
六、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由南澳辦事處進行資格復審。
七、確定擬聘人選及聘用公示
經招聘考試、資格復審、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南澳辦事處確定擬聘人選,統一在大鵬新區政府在線進行公示。
八、其他事項
(一)招聘相關資歷、資格、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4年1月14日,如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4日之后出生。
(二)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聘用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手續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準確的、確保可隨時聯系的電話聯絡方式,如因報考人員未提供有效聯絡方式或無法聯絡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南澳黨建工作辦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755-844012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