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烏逕鎮政府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2名,公告如下:
一、工作職責
行政輔助類人員(用工形式為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非公務員編制、非事業編制),具體負責協助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日常事務性工作、規劃建設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責任心強,遵紀守法,清正廉潔,能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3.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男女不限,有一定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可熟練操作辦公軟件。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2月12日至2007年2月11日出生);
三、工資福利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被舉報經查實后無異議者,確定為擬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后,能勝任工作崗位者,繼續聘用,不能勝任工作者,解除勞動關系。被招聘人員工資待遇按南雄市臨聘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2月12日-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烏逕鎮政府黨建和組織人事公室
3.報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現場報名,報名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張,并填寫好報名表(見附件)。
4.聯系電話: 0751-3752001,聯系人:鄧嘉雯
(二)面試
對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名者,電話通知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三)體檢
面試通過參與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個人負擔。
(四)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被實名舉報,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烏逕鎮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并統籌安排受聘人員工作。
五、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凡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處理。本公告由烏逕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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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烏逕鎮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