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統一部署,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及時間安排
202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為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
二、認定類別
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認定范圍
1.戶籍在河源市源城區的社會人員;
2.持有河源市源城區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河源市源城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4.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河源市源城區居住或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河源市源城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5.駐河源市源城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四、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可查詢或認證為準)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3.屬于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其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和《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規定執行。
五、現場材料確認時間和地點
(一)現場審核時間:10月20日至10月22日。
申請人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審核的,視為放棄當次認定。
(二)現場審核地點:源城區江寶路39號源城區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咨詢電話:0762-2202674、0762-3355037。
(三)現場審核時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出國教育背景服務”欄目進 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普通話成績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上無法查詢、普通話證書領取、普通話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體檢合格證明
申請人員在網報后,于現場審核前自行到河源市源城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自付;于現場審核時提交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1、2),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函件辦理完畢后,由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函件辦理完畢后,由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 并將函件交給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兩地警務部門核實后,將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
6.證件照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7.考試合格證明
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將自動核驗,不用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合格證明原件。
六、認定流程
(一)網上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注意:“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以下信息的核驗。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點擊“錄入證書”,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點擊“無法核驗的學歷”,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點擊“無法核驗的學歷”,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簽名后拍照上傳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首頁彈出的網站通知中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處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可重新上傳。
(二)網上報名
河源市源城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現場審核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在規定時間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源城區江寶路39號源城區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進行現場審核。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應屆畢業生須畢業后憑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到源城區江寶路39號源城區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七、其他事項
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廣東省教育廳官方網站、廣東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廣東教育)、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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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區教育局
2025年9月16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