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有關規定,現對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資格復審和面試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64)公布,應聘人員從公告之日起可登錄查詢。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的規定,確定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各崗位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6月14日(9:00-11:30;14:30-16:00),地點為韓山師范學院信息科技大樓3樓,請各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同時請務必保持手機暢通。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
1.《報名登記表》(在報名系統中雙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處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尚未畢業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附件2)等材料;
5.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提供報名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相關證明(經社保經辦機構簽章的社保繳費憑證或未參明)。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6.國有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的,須提供《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申請復核。
三、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2025年6月14日當天通過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二)面試時間
面試定于2025年6月15日進行,下午1:15前報到,2:00開始。
各崗位分組詳見《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5年外出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面試分組安排表》(附件4)。
(三)面試地點
面試地點(考場)設在韓山師范學院南一區文科大樓,地址: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橋東街道韓山師范學院南一區文科大樓,請考生從考場北門(靠東山路)進入。
(四)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2分鐘。
(五)面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面試考生須知
1. 考生須在面試開始前45分鐘(即下午1︰15前),憑本人筆試版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到達面試考場報到,參加面試抽簽。未能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2.考生報到后,應將所攜帶的手機、電子手環(表)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等電子設備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
3.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4.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確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5. 面試過程中,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問題,任何情況下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成績。
6. 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成績。考生須保持秩序,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嘩。待面試成績生成打印后,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抽簽序號卡簽領面試成績通知書,再到物品存放室領回本人物品(請認真核對,不要領錯他人的物品)。考生須服從評委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7. 面試考生領取成績通知書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8.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進行嚴肅處理。
9.無論考前、考中、考后,都嚴禁以任何方式違規獲取、傳播試題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安排好交通等事宜,保管好面試所需重要證件,注意安全。建議考生提前熟悉考場位置和交通路線,預留足夠時間,避免錯過面試時間,造成遺憾。
(二)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汕頭市潮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