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資格審核、面試和體檢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現就汕頭市2024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體檢預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3月1日,在廣東省2024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系統、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公告方式公布,請考生隨時留意。
二、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
(一)體檢時間:2024年3月2日(星期六)。
(二)報到時間和集中地點:入圍體檢考生必須于3月2日當天7:00前到達汕頭市鮀島影劇院一樓大堂(汕頭市金平區新興路3號)集中。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三、體檢報到
入圍體檢的考生請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張,并全程佩戴醫用外科以上級別口罩。屬矯正視力的近視考生,請注意攜帶本人常用的眼鏡。
到達后,請考生按照體檢前一天公告的組別自行排好隊伍,務必保持安靜,認真聽從工作人員指引。考生需填寫體檢表封面和第2頁有關內容(其中“抽簽序號”按照考生本人序號牌填寫,不得填寫本人姓名,“受檢者簽字”留待體檢結束后按照序號牌填寫),貼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員保管。考生經抽簽確定體檢醫院后由工作人員引導乘坐專用車輛前往醫院進行體檢。
四、體檢紀律
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并裝入信封寫上本人姓名后交體檢小組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體檢過程中,考生應將序號牌掛在胸前左側,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私自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
五、考生離場
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在“受檢者簽字”欄目填寫序號牌(不得簽本人姓名),領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自行離開體檢醫院。
六、體檢結果
體檢結果由招錄機關向考生公布。體檢不合格或須進一步檢查的,招錄機關將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
七、關于復檢
體檢醫院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招錄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
八、其他事項
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本預告和體檢須知(附件1),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所有體檢項目的體檢標準詳見附件2-4,并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招錄機關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如考生放棄體檢資格的,請于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公布的當天與招錄機關聯系。
集中地點不提供停車,請考生選擇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點位置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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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
4.國家公務員局綜合司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項目執行標準的復函
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
2024年2月23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