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廣東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中共韶關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5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鄉科級副職領導職位,詳見《2025年度韶關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詳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
韶關市內符合條件的市屬、縣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三、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廣東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且任職1年以上;現任韶關市市管企業中層副職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者縣(市、區)管企業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且任職2年以上。
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4月,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時間為2025年4月8日9:00至2025年4月15日18:00。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選擇職位。報名人員登錄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https://rsj.sg.gov.cn/ywzt/rsrc/sydw/index.html)認真閱讀公告職位表等。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選調單位聯系。每人限報1個職位。
2. 填報信息。報名人員下載《2025年度韶關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在報名期間內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后,連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30k以下)電子版發送至選調單位公布的指定郵箱,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 資格初審。各選調單位對照選調公告和職位條件,對報名人員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并將資格初審結果于2025年4月16日18:00前通過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應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4.職位調整。筆試開考比例為6:1。對專業性較強等原因導致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已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5.領取準考證。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25年4月2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韶關市熏風路9號市委大樓三樓331室)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二)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筆試閱卷完成后,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報名人員可于2025年5月中旬登錄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
1.資格復審。面試人員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3:1。面試前,各選調單位將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任職經歷和工作經歷材料等。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
2.職位調劑。筆試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將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通過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結束后,報名人員可登錄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查看面試公告。
3.面試形式。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面試工作結束后,將在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發布面試成績,報名人員可登錄網站查詢。
(四)體檢和組織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筆試和面試成績按4:6合成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確定)。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在指定醫院進行,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
考察實行差額考察,考察對象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2:1。各選調機關派出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人崗相適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防止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五)討論決定、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各部門根據職位要求和考察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調任人員,不唯分取人,并分別在本單位、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和擬調任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任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擬調任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定》《廣東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關規定開展。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駐各選調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或駐部紀檢監察組舉報和申訴。
監督舉報電話:0751-8889361,0751-8897553。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各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職位咨詢電話見職位表(附件1)。
點擊查看
中共韶關市委組織部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