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司法廳《支持欠發達地區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采取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的方式,公開招募3名青年志愿者,派遣到潮州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協助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一)對象
面向全市招募3名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條件
①政治思想覺悟高,熱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②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
③法學專業專科以上畢業,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或者國家司法考試者,參加過“2016年廣東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動”者優先考慮;
④無不良記錄。
二、志愿者任務
志愿者的主要任務是:按照潮州市司法局的安排,協助開展法律援助及“12348廣東法網”實體平臺工作。青年志愿者可承辦與其業務能力相適應的法律援助工作。
志愿者服務時間為9個月,自到服務地法律援助機構報到上崗之日起算。在志愿服務期間,志愿者不得辦理有償法律服務事項。
三、工作步驟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 報名時間:2018年3月21日— 3月27日。
2. 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將填寫好的報名表(一式三份)書面提交潮州市法律援助處(地址:潮州市潮楓路64號),并將word電子文檔發至郵箱:czfy2016@163.com。
(二)報名審核及選拔志愿者
潮州市法律援助處收到報名表并完成初審之后,于3月30日報送潮州市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動小組辦公室進行審定遴選,確定初選名單,提交領導小組審定。
(三)派駐上崗
4月2日—4月4日,對志愿者進行集中培訓和體檢,并簽訂協議。
4月8日,志愿者到服務地法律援助機構報到上崗。
四、志愿者待遇
1. 生活補貼:包括必要的日常生活開支、交通費用等。從到服務地法律援助機構報到上崗之日起算,每月4000元(稅前)。
2. 住宿:由本人自行解決。
3. 辦公:辦公條件由服務地司法局予以保障。
4. 保險:由廣東省法律援助基金會按照保“10+1”(10萬元人身意外險+1萬元意外醫療險+住院津貼)的標準為志愿者購買保險。
原標題:潮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動招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