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提高就業質量,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政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15號)的工作規定,現將我街道公益性崗位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脫貧人口,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條件。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具有本省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處于無業狀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符合條件之一(詳見附件1,需經人社部門認定)的人員:
脫貧人口指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及流程
報名人員按照個人意愿,結合公益性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2),填寫就業意向申請表(見附件3)向相應的用人單位報名,統一由用人單位約定面試時間,擇優錄取。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結果。
三、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截至2025年9月22日,額滿即止。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具體形式和時間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
五、不得錄用或錄用后需退出情形
1.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的;
2.擔任經營主體、社會組織(含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經營者、負責人,或董事、監事、經理、理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
3.擔任社區(行政村)“兩委”成員的;
4.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違規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的;
6.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眾分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0760-8570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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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眾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