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機關單位招聘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公開招聘第三類1名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綜合崗位1人,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機關普通聘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等的人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在出生國籍上采用血統主義和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凡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國籍法在兩地實施的解釋,處理當地居民的國籍問題。)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時擁有中國和外國的雙重國籍的。),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職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標準和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團隊合作意識強;
(2)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見崗位表);
(3)身體健康(一般多指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病、身體條件可以勝任工作強度,如果特殊身體情況應致電招考單位咨詢)。,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有志于從事文藝事業,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有較強從事全媒體新聞采編、撰稿、網絡信息傳播工作等能力;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近兩年內在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在讀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具有現役軍籍,正在服現役的軍人。現役是兵役的一種。在我國,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和中國人民武裝部隊服現役、具有現役軍籍,尚未退伍、轉業、復員的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或其它不符合機關事業單位聘員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條件,按要求填寫本人的報名信息、提交資料。
3、報名時間(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報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5月20日至24日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為:2024年5月27日至28日。根據招聘條件,由市文聯負責報考資格審查。
(三)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開考比例為1:3。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1、筆試
時間:2024年6月3日10:00~12:00。
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文聯網站進行公布。
2、面試
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3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達不到1:3,按實際入圍面試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文聯負責組織,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應聘人員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文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復檢費用由提出復檢方承擔。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市文聯可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五)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擬招用人員名單將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市文聯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文聯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如因特殊情況對考試時間、方式和內容進行適當調整,東莞市文聯將另行通知考生,請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及時留意相關通知。
咨詢電話:22837237; 聯系人:吳小云
東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24年5月14日
序號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專業代碼 | 學歷學位 | 職稱技能 | 其他要求 |
1 | 綜合崗位 | 第三類 | 001 | 1 | A01、B01哲學; A03、B03法學; A05、B05文學; A06、B06歷史學; A12、B12管理學; A13、B13藝術學。 | 本科學士以上 | 與報考專業相關 中級以上職稱證書 | 35周歲以下 |
小計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