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行政執法監督,拓寬社會各界力量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渠道,切實保障社會公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落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28名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法治意識、監督意識,關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設;
(二)具備與履職相應的法律、政策等知識和能力,熟悉并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善于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敢于反映情況和提出批評意見,能夠客觀公正地開展行政執法監督;
(四)在本區工作或生活,能夠勝任正常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行政執法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行政執法監督員職務的;
6.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公正履職的。
二、選聘范圍
(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或無黨派人士,專家學者;
(二)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社會團體、行業協會負責人,基層群眾;
(三)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律師;
(四)其他符合條件的有關人員。
三、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職責
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在區司法局組織下,對本區各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行政執法工作職責情況依法進行監督。職責權限主要包括:
(一)依法對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
(二)應邀參加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活動;
(三)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就行政執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查;
(四)對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政執法監督職責。
四、聘任程序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采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區司法局定向選聘等方式。
個人自薦、單位推薦需下載填寫《惠州市惠城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表》(見附件),將表格和相關證明電子版通過粵政易(或電子郵箱)報送惠州市惠城區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李子杰或溫小葵。(電子郵箱地址sfjxzzfjd@hcq.gov.cn)并將紙質材料通過特快專遞郵寄(或直接送達)至惠州市惠城區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信封上注明“行政執法監督員報名材料”。
郵寄(或送達)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南街道下角中路3號,郵編:516001,聯系電話:0752-2239927,聯系人:李子杰。
紙質材料包括:
1、《惠州市惠城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表》(表格雙面打印<蓋章>)一式四份;
2、近期大一寸藍底正面免冠證件照片4張;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一式四份。
(三)審核批準
區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自薦人員、單位推薦人員和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經驗、能力、業務專長等因素擇優擬聘,并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爭議的擬聘人選,報經區政府批準后正式聘任,頒發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聘書,并向社會公告。
五、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3年。聘任期屆滿需要繼續聘任的,按照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聘任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內實行動態管理,區司法局根據工作需要和履職情況,可以對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進行適當調整。
六、其他事項
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為義務性質,無工作報酬,由組織行政執法監督活動的區司法局為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活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障。
惠州市惠城區司法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