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過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勞動合同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和條件
興寧市人民法院共招聘合同制書記員4名,從事審判輔助事務性工作。招聘合同制書記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非在職),專業不限;法律類、語言類部分專業放寬至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學歷(非在職);
6.年齡18-28周歲(即1995年11月19日至2006年11月18日期間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三)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尚未有結論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六)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情形的。
二、人員待遇
按照本院工資規定執行,繳交五險一金,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補助等(具體待遇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不安排住宿)。
三、招聘程序
1.測試采取理論測試和速錄技能測試,分別計算成績。
2.面試按招錄人數1:3比例進行,成績由高至低,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及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及體檢人選,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按錄用單位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4.聘用。經考察合格人員,列為擬聘用人員,在興寧市人民法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并經院黨組研究同意,與聘用人選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入職手續。初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人員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5.遞補聘用。遞補聘用分為進位遞補聘用和保留遞補聘用。
①進位遞補聘用。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體檢對象放棄、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對象放棄聘用的情形,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②保留遞補聘用。本次招聘考試總成績保留1年,自成績公布之日起計算。在成績保留期內,出現合同制書記員崗位空缺的,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人員范圍內,經黨組研究決定,按考試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聘用人員。
四、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興寧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廣東省興寧市人民大道中590號)。
3.提供材料:《興寧市人民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相片2張。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24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測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6.聯系電話:3236020、3236458。
附件1.興寧市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崗位表.xls
附件2.興寧市人民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doc
興寧市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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