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2023年開平市教育系統進校園招聘特殊教育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進校園招聘在華南師范大學設點進行,招聘崗位共1個,招聘事業編制特殊教育教師共6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開平市教育系統進校園招聘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開平市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省和開平市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待。
三、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應屆畢業生指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于報名首日(即2023年5月17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社會人員可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應聘。
3.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應聘的,在報名之日前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并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須附有資質翻譯公司出具的蓋章版中文翻譯文件。
4.港澳居民報考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執行。
5.崗位表中列為不限的即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條件、身體條件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精神病史。
(三)工作經歷年限、年齡要求
本次招聘不設工作經歷年限要求。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即2023年5月17日),35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17日之后出生(不含當天)。
(四)專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要求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應聘者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應聘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資格審核時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經院校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和學生證,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依據,應屆研究生須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應聘者需提供成績單及中文翻譯文件進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應聘者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修讀課程、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應聘者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段或以上教師資格。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應聘,符合《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面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條件的應屆生可提供《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須附加學校證明)應聘,以上人員均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段或以上教師資格,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原件,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見附件4,須承諾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應聘者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不予辦理入職。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3.應聘者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
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國家職能部門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6)已簽訂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協議書且尚未履行約定的高校畢業生;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應聘辦法及流程
(一)招聘場次
本次進校園招聘在華南師范大學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場次 | 現場報名 | 初試 | 復試 |
華南師范大學 | 5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 教學樓1樓 | 5月21日 上午9:00-11:30 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教學樓1樓 | 5月21日 下午起2:00起 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教學樓1樓 |
(二)報名辦法及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
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6:00。應聘者請登錄報名系統“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5”,選取招聘崗位,按提示報名。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與《2023年開平市教育系統進校園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為同一場次考試,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將取消報名資格。上傳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圖像清晰的無贅物掃描件或照片上傳,以免因資料不清晰影響資格確認。
2.網上報名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后,招聘單位審核人員將通過系統信息或電話反饋資格初審意見,應聘者須及時查收短信并確保通訊暢通。不符合報名資格的應聘者不予通過初審;報名資料不完整的,應聘者可按要求完成資料補充;通過初審的應聘者直接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環節,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設置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當天應聘者可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材料清單如下: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彩色雙面打印),現場報名應聘者現場領取填寫;
(2)二代身份證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面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條件的應屆生可提供《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和承諾書;
(4)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加蓋公章或電子印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5)學業成績表原件(需加蓋學校公章或電子印章)及復印件;
(6)獲獎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者在指定時間到資格審核地點現場提交材料核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分別按照1至7的順序排列。審核后退回原件,留下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各1份。
確認審核通過后,應聘者按指定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后參加考試。應聘者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4.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者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審核通過后,不得再修改和增加報名材料,凡不按要求提供報考申請材料或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通過資格審核,但本人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到現場進行確認并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經網上資格審核或現場資格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得參加考試。
(4)應聘者在報名時填報選擇學校志愿,并視為服從組織分配。如填報不全將影響后續錄取,請應聘者按要求填報。
(5)現場報名即進行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考試時間和地點等需要調整的,以調整后的公告通知為準,請應聘者密切留意。
五、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采用初試+復試方式進行。
(一)初試
1.初試方式:面談。招聘單位通過與應聘者面談,并結合應聘者的專業成績、學習經歷、榮譽獎項以及崗位適應性等情況,對應聘者進行綜合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在合格線上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
2.初試時間、地點:應聘者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安排參加考試。
3.成績公布:初試成績、入圍復試人員名單、復試安排等在各報名點資格審核處現場張貼,并在開平市教育局和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并電話通知入圍復試的應聘者。
(二)復試
1.復試采用模擬課堂教學形式,備課30分鐘,模擬課堂教學10分鐘。
2.入圍復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復試。復試時把通訊工具交考場管理人員保管,接受封閉管理并保持安靜。應聘者根據抽簽號按順序參加復試。
(三)考試成績
復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如成績相同的,則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復試主評委評分高低確定名次。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開平市教育局統一集中組織實施。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
(五)考察
開平市教育局對通過復試且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信、廉潔自律,核實其社會關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開平市教育局將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資料,按要求報送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開平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政府雇員招聘考試,并記入應聘者誠信檔案。
經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查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關系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未按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完成報到辦理聘用手續后,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性質,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調整崗位,
本人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招聘單位可予以解聘。如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招聘單位可予以解聘。
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后考核。
(七)遞補
考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開平市教育局可在前一環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名次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1.在資格審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試用環節棄權的;
2.資格審核、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未按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開平市教育局研究提出意見,并書面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如考生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單位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終止應聘。
六、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行為的,按規定追究責任。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報名資格條件解釋、資格審核、考試事項由開平市教育局受理,電話0750-2289165;監督舉報及招聘政策咨詢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電話:0750-2257303。
(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招聘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面試、復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招聘考試各環節。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五)應聘者在報名后要確保通訊暢通,若因聯系電話有誤或其他應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聯系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開平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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