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一級科員2名,具體要求詳見《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2024年選調公務員職位條件表》(附件1)。
浙江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除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同時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2.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3.本科學歷年齡28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年齡32周歲以下;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和溝通協作能力;
6.符合任職回避的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公務員試用期的;
6.存在任職回避情形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調入情形的。
(三)公務員登記、年齡、中共黨員身份等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之日。
三、選調程序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