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深圳市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現面向市內公開選調8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一)選調范圍。深圳市內各級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不含中央、省直機關駐深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選調職位。綜合管理類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8名,詳見《深圳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政策研究、文字表達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較好的專業素養和較強的服務意識,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三)年齡要求為199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五)街道新招錄公務員參加選調的,需在街道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
(六)符合所在單位對干部調出的有關規定要求;
(七)具有教育教學相關專業背景或工作經歷的優先;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等條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黨紀政務處分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6.報名提供資料弄虛作假的;
7.具有其他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情形;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報名方式及時間:通過郵政EMS郵寄材料報名(不接受非EMS快遞,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以EMS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逾期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時提交以下資料:
1.報名表(附件2)。
2.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歸國留學人員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現任職務、職級任職文件及最新版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4.本人近三年主筆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開發表的文章,工作期間所獲榮譽證書,及其他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實績的證明材料。
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105室深圳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電話:88125078。郵寄報名后,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rsc@sz.edu.cn)。
(二)資格初審。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的,統一通知參加考試(未收到通知即未進入考核環節,不另行通知)。資格審核僅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辦理調動手續前審查結果為準。
(三)綜合考核。通過筆試、面試等方式對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確定考察對象。根據綜合考核情況,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人選。
(五)組織考察。派出干部考察組到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同時對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核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選調資格。
(六)確定人選。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
(七)公示及調動。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未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辦理調動手續。未獲選調的,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相關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10月15日。
(二)深圳市教育局可根據選調報名人數、筆試面試情況等調整選調名額。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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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