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專業教師緊缺問題,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寧職業技術學校決定組織公開招聘一批專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共設9個崗位,計劃招聘9名專業教師(具體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和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留學的應往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及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讀人員(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現役軍人和國(境)外就讀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含試用期);
4.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涉及的年限、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即2023年7月10日)。
三、加分規定
(一)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2007〕141號)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截至報名首日(即2023年7月10日)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二)根據《揭陽市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工作意見》(揭市組通〔2009〕31號)規定,在揭陽市任大學生村官滿2周年以上,截至報名首日(即2023年7月10日)離開崗位3年以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具體招聘工作由普寧職業技術學校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2023年7月17日下午5:00。
2.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注冊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將報名所需證件證書證明等材料掃描件(jpg格式,每張1m左右)上傳,保證清晰度。為方便聯絡,請所有報考者準確填報手機號碼,并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暢通。報考必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學習成績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報考者須提供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每頁都需掃描。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名。但須承諾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符合加分規定且報名成功的報考者,須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5:00前將以下有關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pnzxzpjs@163.com,供普寧職業技術學校進行審核: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未按規定時間提供給審核的,視為不符合加分規定。
(5)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3.報考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2)博(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者專業不限。本科學歷報考者應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名稱有注明“部分”兩字的,須征詢普寧職業技術學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