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要求,因工作需要,汕頭市衛生健康局下屬汕頭市中心醫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8名(博士研究生6名,碩士研究生51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工作人員1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汕頭市中心醫院創建于1922年,是一所擁有百年歷史的大型綜合性公立醫院,1994年12月被評為國家三甲醫院,2019年被列入廣東省第三批高水平醫院重點建設醫院,2021年順利通過國家三級甲等醫院復審工作,現為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汕頭市醫學科學院舉辦單位、粵東區域醫療中心。目前醫院在職員工4093名,實際開放床位2505張;組建的“醫療聯合體”共有5家合作單位;總規劃床位3000張、總投資約46億的東院區已于2022年11月全面封頂,預計于2026年投入使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博(碩)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詳見《汕頭市衛生健康局下屬汕頭市中心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汕頭市衛生健康局下屬汕頭市中心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組織單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汕頭市中心醫院(正處級)負責組織。
五、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國家、省及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官網發布:
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https://www.sthospital.com)
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https://www.shantou.gov.cn/wjj)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
七、報名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5年7月2日(0時起,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至2025年7月8日(24時止,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網絡報名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到stzxyyrsk@126.com,郵件主題名為:報考崗位序號+報考“招聘崗位”+本人姓名。
(1)本人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尚未畢業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
(5)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4.資格初審
汕頭市中心醫院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于2025年7月13日24:00前通過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初審結果反饋截止日期3個工作日內,對參加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崗位的人員,發放電子筆試準考證;對參加考試形式為“面試”崗位的人員,發放電子資格復審通知書。
5.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汕頭市衛生健康局下屬汕頭市中心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中的1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即2025年7月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境內就讀的2025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招聘崗位中對執業醫師資格不作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包括: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③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④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a.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b.“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c.“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d.“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之日。)⑤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于2025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之日前培訓合格的人員。
以招聘崗位中執業醫師資格不作要求的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應聘人員,不得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5屆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3)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名稱,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進行對照,如專業名稱一致的,則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按照該專業名稱及代碼進行報考,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汕頭市中心醫院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有專業代碼),同時也為舊專業名稱的,例如,“水利工程碩士(專業碩士)(a084402)”,同時也為“水文學及水資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個專業的舊專業,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碩士(專業碩士)(a084402)”專業報考,也可以按照舊專業以相近專業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以相近專業報考。
以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汕頭市中心醫院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應聘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二)考試及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從事中藥房藥師工作”“從事醫學科研相關專業技術工作”“從事黨務、紀律檢查和文書處理工作”“從事預防保健管理工作”“從事計算機技術工作”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其余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地點在汕頭市,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提前3個工作日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
(2)領取電子筆試準考證。汕頭市中心醫院在筆試前通過郵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領取電子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及形式:筆試內容主要評測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能力。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長為90分鐘。
(4)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
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應聘人員成績核查登記表》(可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上下載),送汕頭市中心醫院申請核查。每個應聘人員可申請核查1次。
核查限于下列范圍:
①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
②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
③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2.資格復審
汕頭市中心醫院在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1)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5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20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發布。
(2)汕頭市中心醫院對“筆試+面試”崗位筆試合格的入圍面試人員和“面試”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參加考試形式為“面試”崗位的人員憑資格復審通知書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①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將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發布;
②汕頭市中心醫院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汕頭市衛生健康局申請復核。
入圍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汕頭市中心醫院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③發放面試通知書: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汕頭市中心醫院向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含面試須知)。
3.面試
(1)面試地點在汕頭市,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汕頭市中心醫院將以適當方式通知入圍面試人員參加面試。
(2)面試方式和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長15分鐘。主要考評應聘人員崗位素質、專業知識等方面內容。
(3)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4.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的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汕頭市中心醫院另行組織面試以確定名次。
考試形式為“面試”的崗位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汕頭市中心醫院另行組織面試以確定名次。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汕頭市中心醫院、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官網發布,并以適當形式通知到相關應聘人員。
(三)體檢
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五)擬聘人員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汕頭市中心醫院官網、汕頭市衛生健康局官網、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衛生健康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衛生健康局提出異議。
(六)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汕頭市中心醫院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汕頭市中心醫院可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要求辦理。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應聘人員咨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按照公開招聘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體檢,積極配合好考察工作,在汕頭市中心醫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六)請應聘人員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汕頭市中心醫院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七)本次招聘體檢結束后,若本方案招聘崗位尚有空缺的,汕頭市中心醫院可繼續按本招聘方案有關內容,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對空缺崗位組織公開招聘。空缺崗位、招聘人數、報名時間、筆試時間、面試時間等有關事項將在汕頭市中心醫院、汕頭市衛生健康局、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官網發布。
九、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一)聯系部門、電話:
汕頭市中心醫院勞動人事科:0754-88903590
(二)監督部門、電話:
汕頭市衛生健康局機關紀委:0754-88547979
附件:1.汕頭市衛生健康局下屬汕頭市中心醫院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汕頭市中心醫院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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