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及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推動就業促進工程實施,完善重點群體支持體系,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15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通知》(茂人社〔2025〕13號)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脫貧人口,年齡為法定勞動年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的鄉村公益性崗位共32個,具體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公益性崗位招聘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網上公示、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
請報名人員按照個人意愿,結合公益性崗位信息表,向相應的用人單位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等有關證明材料,并填寫附件2的《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接受報名,(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額滿即止。
(三)資格審查和面試
資格審查、面試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具體形式和時間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
(四)公示
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向市人社部門報送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社部門通過化州市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勞動合同簽訂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照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由雙方協商,但不得低于茂名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享受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權利,并依法履行其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公益性崗位所涉及的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五、其他事項
報名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內容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時間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
咨詢電話:0668-7399506(若要報名,請自行聯系具體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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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