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公證處決定公開招聘4名公證員(合同制,非公務員編、非參公編、非事業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條件及薪酬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證員,4人。
(二)崗位職責
需常駐南海區各鎮(街)公證辦證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公證員職責;根據公證處的安排處理與公證業務、公證事務相關的工作。
(三)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遵守職業道德;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公證員執業證(目前在崗執業),無違反《公證法》等相關執業規定的情況;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具有公證員四級以上職稱可放寬至45周歲(含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當天。
(四)薪酬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員由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公證處以勞動合同形式聘用,按照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公證處直聘人員有關管理制度執行,包干不少于15萬元/人/年。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1日(共15天)。我單位視報考人數的實際情況可延長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彩色電子掃描件)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以應聘公證員+姓名+手機號碼命名發送至以下電子郵箱:sfj_gzc@nanhai.gov.cn,聯系電話:0757-86399000。
3.報名所需材料:
(1)《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公證處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一式一份,報名登記表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原件掃描件;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其中,國(境)外學歷須提交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公證員執業證原件掃描件;
(5)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
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我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確定考試對象,并以短信(或網上發公告或電話)的方式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單位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考試
以面試的方式進行,包括專業知識測試、結構性面試和自由交流三部分內容。專業知識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法律專業素養與公證業務能力;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考生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能力和素質;自由交流,主要側重增進雙方相互了解,同時對考生做全方位的綜合考量。考生須按招錄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面試三部分內容均分別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結束后,專業知識測試、結構性面試和自由交流三部分成績按4:4:2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40%+結構性面試成績40%+自由交流成績2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設60分為合格線。
(三)總成績及體檢人選:
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以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考試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區政府人員招錄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由我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由我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經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區政府人員招錄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接有效投訴的,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的,由我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六、其他
(一)若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本單位將適當延長報考時間;延長報考時間后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與原計劃招聘人數仍達不到3:1比例的,則會相應減少計劃招聘人數,最終按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與調整后計劃招聘人數達到3:1的比例確定開考。
(二)考生提供的報考材料失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曾因違法犯罪被判刑、送勞教,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員名單、被確認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予接受報考。
(四)本次招聘最終成績保留一年,期間如本次招聘職位出現空缺,由我單位決定是否補錄。
(五)監督投訴電話:0757-81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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