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梅州市興寧市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20人公告已發布。報名時間:5月21-23日。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更多,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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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全面落實市政府十件民生實事工作,促進人民調解工作規范發展,現決定公開向社會招聘20名(男性)司法行政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和工作職責
(一)本次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20名(男性),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工作職責:負責社區矯正、人民調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等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2. 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組織和協調能力;吃苦耐勞,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3. 能熟練掌握基本計算機操作;
4. 截止2018年7月31日,年滿22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30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5.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律專業優先錄用;
6. 限興寧戶籍(生源或父母、配偶戶籍在興寧);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
2.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鋼筆或黑色簽字筆簽名,詳見附件2),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時未領到畢業證書的,須提交由畢業院校出具的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戶口簿(或父母、配偶戶口簿)、近期2張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材料交至興寧市司法局政工辦(地址:興寧市興城中山西路76號興寧市司法局二樓政工辦,電話:0753-3332556)。
2. 報名時間
2018年5月21日—5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3. 經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請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憑身份證原件到原報名地點(興寧市司法局政工辦)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其他佐證材料于公告發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認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2. 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 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4. 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五、考試方法、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
1. 筆試內容
政治理論、法律、時事、司法行政等有關內容
2. 筆試時間
2018年6月2日上午 9:00—11:00
3. 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